江西省學術學科帶頭人 函評 會評(江西省學術學科帶頭人評選條件)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宋茜)8月30日,江西江西記者從省科協獲悉,省學術學省學術學我省《關于優化學術環境的科帶科帶實施意見》正式出臺《意見》從優化學術環境的科技、財政、頭人頭人條件人才制度、函評會評政策、評選機制和評價、江西江西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入手,省學術學省學術學提出不得以“出成果”名義干涉科技工作者從事科研工作,科帶科帶不得以過多的頭人頭人條件社會事務干擾學術活動,不得用“等級制”等壓制學術民主,函評會評從而營造尊重科學、評選尊重人才、江西江西尊重創造的省學術學省學術學良好學術生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科帶科帶
《意見》規定,今后加快科研項目過程管理改革,逐步推廣以項目負責人制為核心的科研組織管理模式,減少對科研項目績效評估次數,讓科技專家有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更大的經費支配權、更大的資源調動權《意見》提出,堅持道德自律和制度規范并舉,建設集教育、防范、監督、懲治于一體的學術誠信體系。
將設立科學誠信委員會,專門負責對本省學術研究領域中的各種不道德、不誠實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對違規人員實行黑名單制度,并通過“信用江西”等網站將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向社會公布,在項目申報、職位晉升、獎勵評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科技工作者必須強化誠信自律,嚴守學術道德,不在科學研究中弄虛作假,不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我省還將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待遇《意見》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采用更加開放的用人制度,自主決定聘用流動人員,并在職稱評聘等方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傾斜,同時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開展研發活動的資金支持,支持其開展原始性創新研究,促進青年人才成長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