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控股老板什么背景(太和控股集團)
*ST太和(605081)于2025年10月1日發布公告稱,太和團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控股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及修訂部分治理制度的老板議案》,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什背
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規范運作,景太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和控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股集*ST太和擬對現行《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會議事規則》進行修訂,太和團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事項本次擬修訂的控股《公司章程》需經股東會審議,同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代表依法辦理修訂《公司章程》所涉及的老板工商登記備案等事項,最終變更結果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結果為準。什背
此外,景太公司還擬同步修訂部分治理制度,和控包括《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具體制度內容可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同日披露的股集相應制度。
《公司章程》主要修訂情況如下:序號修訂前修訂后1.第一百一十五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太和團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與會人員經公司各董事同意,可豁免上述條款規定的通知時限第一百一十五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與會人員。
2.第一百一十七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在會議召開五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與會人員情況緊急,需要盡快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的,可以隨時通過電話或者其他口頭方式發出會議通知,但召集人應當在會議上作出說明;經公司全體董事書面同意,可豁免前述條款規定的通知時限。
第一百一十七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在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與會人員情況緊急,需要盡快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的,可以隨時通過電話或者其他口頭方式發出會議通知,但召集人應當在會議上作出說明需注意的是,《公司章程》的內容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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